寿光市圣城小学文件
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
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,确保适龄儿童、少年按时入学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如下。
一、总体目标
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、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,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、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、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,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。
二、基本要求
1.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。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,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,落实“划片招生、就近入学”的要求,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。
2.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。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(经商)人员随迁子女(以下简称“随迁子女”)的入学问题,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。
3.坚持公开公正原则。各学校要将本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、报名时间、招生数量等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,招生结束一周内要通过张榜、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相关信息,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。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,违规招收的学生,一律不得注册学籍。
三、招生计划:圣城小学2019年一年级计划招生500人
三、入学条件
(一)入学年龄: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(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,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学籍(六年级)为准,要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相应的学位。
(二)户居条件:
1.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:父母或监护人为城区户口居民,家庭住址在城区。
2. 到其他镇(街、区)学校就读的学生,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有当地户籍或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。
3.随迁子女入学条件:根据潍教字[2007]22号文件要求,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:(1)有相对固定的住所,自购房或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;(2)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,自主创业或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;(3)有户口本和我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。
4.我市农村到城区务工(经商)人员子女入学参照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(1)、(2)执行,户口以户口本为准。
(三)民办学校招生不受区域限制,以户口本为准。
四、招生范围划分
招收新兴街以南、渤海路以西的城区居民及南前、后三里和南魏村村民直系子女和圣城街以南、晨鸣路以东、渤海路以西、建新街以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。
五、报名资格审查材料
1.城区居民子女:户口本、房权证(或购房合同或交款单据)。
2.镇(街道、区)本地村民子女:报名时以全家的户口本为准。
3.外来人员子女: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,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,居住证,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。
4.本县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:户口簿,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,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。
5.小学一年级入学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(不作为招生入学的必要条件),山东省以外户籍学生同时提供无学籍证明。
六、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
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10日---16日,7月17日进行社会公示,20日前将招生录取结果报教体局备案,作为建立学籍的依据。
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:5221430。
寿光市圣城小学
2019年5月30日
审核:甄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