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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寿光市圣城小学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

    信息来源:  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02-19

   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,十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,十党和政府重视教育、关心人才,推进精准扶贫的具体体现,为保障我校贫困学生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,为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开展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如下办法:

    一、 贫困学生申请条件

    1.无父母养育、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;

    2.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;

    3. 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(有市、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),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,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;

    4. 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,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(凭市、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),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;

    5. 单亲家庭、且单亲父(母)无经济收入、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、生活需要的;

    6. 父母年事已高,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,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;

    7.家庭因遭洪灾、水灾、火灾、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;

    8.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;

    9.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

     

    二、 认定程序

    1.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班级民主评议小组

    2.调查摸底,宣传资助政策。

    3.入户调查。学校对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入户调查、走访,进一步确认。入户调查的教师不少于2人,作为申请材料存入档案中。

    4.班级评议小组评议,初步确定需资助学生,

    5.学校评议小组进一步审核认定资助学生

    6. 公示。对确定需资助学生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只公示学生姓名、班级等内容,不得公示含有学生隐私的内容,同时公示举报电话。

    7.填写正式申请表,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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